胆真大!酒后驾驶营运车 丢掉饭碗还将被拘留 | 五大曝光
身为营运车辆驾驶人
酒后驾车
不仅是置自身安全于不顾
更是置乘客的交通安全于不顾
5月14日晚,龙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贵龙中队在天佳花园路段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查获一起酒后驾驶出租车违法行为,驾驶员祖某因此付出沉重代价。
当天22时55分左右,一辆出租车在过执勤卡点时,眼神躲闪,民警立即上前询问,祖某刚开口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用快速酒精检测棒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饮酒状态,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祖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9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祖某某交班后与几个朋友一起吃宵夜时喝了点酒,随后便驾驶自己的出租车载着老婆回家,没想到途中碰到公安交警查车,被查后祖某某强调自己载的是自家老婆、孩子并不是乘客,希望交警放一马,交警反问难道你的老婆孩子在车上,你就不考虑他们安全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龙里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祖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且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龙里公安交管部门还要将其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抄告其所属公司,驾驶人饭碗将不保。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几杯酒下肚
驾驶证被吊销,“饭碗”也丢了
真的值吗?
开车前还是要仔细掂量一下
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六个月以下管制或拘役,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黔南交警温馨提示
营运车辆驾驶人承担着
比非营运驾驶人更多的责任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触碰酒驾“高压线”
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审核/曾黔宁
校对/胡卓晖
编辑/杨媛元
素材/龙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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